一、公司遷往異地、更改名稱,財務帳可以繼續(xù)使用,不用重新建賬。
二、公司住所、名稱變更,不是注冊資金的變更,所以,不需要重新驗資。
三、公司住所、名稱變更需要提交的文件
(一)公司變更住所提交的文件
1.《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》;
2.新住所使用證明(產權證或房屋出租許可證復印件;租賃住所的同時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);
股東會決議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簽字;包括:①決議事項;②修改章程相關條款;③股東蓋章、簽字(自然人);
3.企業(yè)(公司)申請登記委托書;
4.加蓋公司印章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復印件;
5.因增資變更登記管轄機關或跨登記管轄地遷移住所的:
步驟1、申請人向擬遷入地的登記機關提交變更材料,擬遷入地的登記機關初審合格后出具《企業(yè)遷移通知書》;
步驟2、企業(yè)將《企業(yè)遷移通知書》交到遷出地登記機關;遷出地登記機關將登記檔案采用掛號郵遞方式郵至遷入地登記機關;
步驟3、企業(yè)到遷入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,領取新的《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》。
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章程修改的(住所、經營范圍除外),應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兩份。
(二)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提交的文件:
1.《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》
2.企業(yè)(公司)申請登記委托書
3.根據本公司章程規(guī)定的法定代表人任免程序,提交相應的任免文件、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等;
4.公司(企業(yè))法定代表人履歷表(領取)
5.加蓋公司印章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復印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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